在全球电商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的新兴力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高于外贸整体增速6.2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官方统计数据)。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推出四方面措施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这无疑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发展空间。本文将深入剖析这些积极信号,紧贴行业动态,为您解读出海新机遇。
以往,根据海关总署第7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需要进行备案。而现在,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只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后,即可直接开展业务。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备案流程,节省了时间成本。现在,这些时间可以用于优化产品、拓展市场等更有价值的业务环节。这将吸引更多的企业涉足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有利于扩大跨境电商出口的规模。
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这一措施减轻了企业申报负担。
在过去,企业需要收集并传输多种单证信息,其中收款单电子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有时会遇到各种问题,如银行与企业系统对接的延迟、信息格式不匹配等。现在简化手续后,企业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物流服务质量上,有助于提高整个跨境电商出口的运营效率。
这次扩大的试点一共有12个直属海关,包括了上海、杭州、宁波、青岛、厦门等城市,“先查验后装运”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可以先以散货形式进入监管场所,查验后再灵活拼箱装运,这不仅提高了海关查验的准确性,还大大提升了通关效率。
要知道,以前对拼箱货物的查验是很麻烦的,因为拼箱货物都是由多家企业的商品组成,一旦其中某个包裹被选中进行查验,整个集装箱都需要开箱检查,这会导致整体通关时间延长,影响其他货物的正常出运,另外,开箱查验不仅耗费时间,还会产生额外的人工费用和仓储费用。特别是当货物需要重新打包时,还会增加包装成本,除此之外还会增加货物损坏的风险,所以,这个“先查验后转运”对跨境电商货物出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这意味着,9610退货商品可以跨关区退回至指定的监管作业场所,大大简化了退货流程,降低了退货物流成本。对企业来说,退货处理变得更加便捷高效,也进一步减轻了海外仓储的货物损失风险。
总的来说,这次海关总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从简化备案流程到减轻申报负担,再到提升通关效率和退货便利性,每一项措施都直击行业痛点,为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在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将迎来更加繁荣的景象。